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分级分类管
理制度,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原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要求及评价》的有关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对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各相关单位,应至少有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一、培训考核对象
年龄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女55周
岁以下(含5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
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两年以上所申请项目的工作经验。
二、培训考核组织工作
深圳市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学会具体实施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深圳市特种设备
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考核、发证。
三、培训内容
(一) 理论部分
1、 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2、 安全生产技术
3、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4、 事故管理
(二) 实际操作
1、 进场前安全交底
2、 现场安全检查
3、 事故处置
四、管理人员类别
□电梯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锅炉安全管理
五、报名须交资料及注意事项:
1)《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申请表》(附件一)
(其中用人单位意见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严禁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2)身份证(其中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其中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必须复印相片所在页)
4)相片:提供的三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一张直接贴在报名表上,另两张用铅笔将名字写在相片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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