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深圳中专深圳市中专培训中心深圳中专培训中心深圳市技工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地址:深圳市观澜高尔夫大道338号
三、助学金发放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和中等职业培训中心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要求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快市、县学生资助专门管理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中等职业培训中心的资助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培训中心要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助学金的发放。各级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系统内的职成、财务、资助中心三个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共同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二)省财政厅将于近期下达部分补助金到各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培训中心,各市、县(区)和中等职业培训中心在省补助资金未全部到位之前,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确保助学金的发放需要。由中等职业培训中心垫支的9 ―12月份助学金,待省明确省、市、县(区)分担比例下达补助资金后,从各级专项资金中返还。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返拨到培训中心;对由培训中心垫支资金发放助学金的,要按国库管理的规定做好有关归垫手续;对有实际困难的培训中心,要积极筹措经费,可采取预拨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到位。
(四)各中等职业培训中心要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廉洁原则,严格按照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和省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学生思想稳定,维护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
(五)各中等职业培训中心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发放对象范围,确保受助学生名单准确,并按照受助学生名单发放助学金。各级财政、门要加强对培训中心发放助学金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对发放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培训中心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