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QQ 面向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衡水、沧州、秦皇岛、廊坊、承德、邢台、石家庄、张家口、邯郸、保定、唐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包头、呼和浩特、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岗位人员证书
培训简章:
根据全国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电监资质〔2010〕4号)的文件要求,凡从事安装工长、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特此举办相关专业岗位认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华北局区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从事质检员、预算员、安装工长岗位工作的各类人员。各单位对照全国电监会28号令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电监资质[2010]4号)规定的人数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形式
培训班为集中面授、统一考试。学员务必统筹安排好工作,坚持全程参加培训,确保考试。经考试合格学员将取得由协会核发的《电力安装质检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电力安装预算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电力安装工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以上所有证书均作为认证机构核准各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资质的有效证件和必备条件。
三、培训内容
《电力设施安装企业质检员培训教材》、《电力设施安装企业预算员培训教材》、《安装工长培训教材》、以及其他相关教材。
四、培训实施计划
各专业岗位培训班常年招生、择期开班。
各岗位具体开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进网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六、报名材料:
1.培训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进网作业电工证复印件。
七、证书颁发单位
所有人员经过考试合格后由《电力工程行业协会》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