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2)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
(3)在前期,对对象进行信用调m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及放账期;
(4)在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企业债权;
(5)在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
(6)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并开拓市场。
申报条件
----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注册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注册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2年以上。
武汉信用管理师培训机构很多,但相对靠谱的还是要找有直接申报权限的培训机构,湖北中恒世纪教育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考点之一,有多种课程培训,健康管理师培训、心m理m咨m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育婴师、花卉园艺师、茶艺师、黄m金投m资分析师、信用管理师、会展策划师等上百种工种,均可向湖北人社厅直接申报,没有中间环节。接受个人报名和培训考试,针对个人报考难度大的问题,可以降低报考标准,越级报考!欢迎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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