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身设备、 驾驶员应遵守下列事项:
1、 经培训并保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
冯老师 181(微同号)-1575-4215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镇新华路101号梅里新街口4楼学信教育
无锡梅村学信培训常年开设:电工、焊工、叉车、登高、架子工
2、 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报警装置, 如发现有损伤或有缺陷的, 应在修理后
操作;
3、 搬运时负荷不应超过规定值, 货叉须全部叉入货物下面, 并使货物均匀的
放在货叉上, 不许用单个叉尖挑物;
4、 平稳的进行起动、 转向、 行驶、 制动和停止, 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
须减速;
5、 装物行驶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 门架后倾;
6、 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 在于十分之一的坡道行驶时, 上坡应向前行驶, 下
坡应向后行驶, 叉车在行驶时, 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7、 行驶时应注意行人、 障碍物和坑洼路面, 并注意叉车上方的间隙;
8、 不准人站在货叉上, 车不准载人;
9、 不准人站在货叉下面或在下面行走;
10、 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作车辆和属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