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乡市人社局批准,原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公开6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名额共60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5名。
具体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原阳县2013年公开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对象: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及其它社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做贡献;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
2、报考初中教师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师范类限制,应届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2)专科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
3、报考小学教师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4、报考幼儿园教师条件
(1)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2)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关专业(音乐、美术、舞蹈),其中音乐、美术、舞蹈专业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方法及步骤
整个工作分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
1、公告:将《原阳县公开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在原阳县电视台、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同时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为本次公开工作的专用,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原阳县综合楼一楼西头)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面试前需提交)、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报名时需填写《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教师岗位,交笔试考务及信息采集费42元。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费的须提供以下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的证明和低保证。
(5)现场采集信息:录指纹、照相。
3、资格审查:由人社局、教体局、局、监察局共同进行。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也可。
4、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包括教育学、
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笔试成绩为100分。
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研究生以上人员参加我县公开教师,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根据、省有关规定和新组通号文件精神,报考人员中如有在原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毕业生和在原阳任职满两年且仍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证书和任职证明。
笔试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
按照拟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隔离。
面试内容:主要是分专业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备课,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依照学历高低、是否师范类的顺序确定人员。
6、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拟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空缺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7、考核: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查档案、提交证明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资格条件等。
8、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9、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按规定程序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对象确定后,由县人社局、教体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分配。经统一安排的新聘用教师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且中途不得调动。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有工作经历者6个月。试用期满,经县教体局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者按
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有关要求
1、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加强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实行阳光操作,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徇私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方案由原阳县公开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解释,未尽事宜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