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证,塔吊指挥证,塔吊塔吊司机等证件属于建设厅规定的建设工地必须配备的建筑特种上岗证,上岗作业人员需考取并佩戴该证件方可正常上岗。塔吊证以省建设厅为单位颁发,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塔吊证上岗操作。
该证件全国通用,有统一的编号网上可以查询到个人信息。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 超过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 4. 吊物上站人不吊; 5. 棱角物体、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6. 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及光线阴暗不吊; 7. 埋在地下物及斜拉不吊; 8.塔机带病、安全装置失效不吊; 9. 距高压线小于安全距离不吊; 10. 塔机司机无操作证不吊。
培训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初中及以上学历;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的建筑操作证证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体检表一份
4、一寸红底照片4张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颁发省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证书网上可查,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