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需,扬州津桥送安心!扬州津桥留学送中银环球守护,面值2366元A卡或5366元B卡,包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保额高达到120-150万元。
出国留学A卡/B卡
卡名 |
保险利益 |
面值 |
适用年龄 |
保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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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 |
住院医疗 |
医疗转运和运送 |
亲属探病 |
后事处理 |
学业中断学费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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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保险卡A |
50万 |
- |
50万 |
5万 |
10万 |
5万 |
2366元 |
12-45周岁 |
1年 |
留学保险卡B |
50万 |
30万 |
50万 |
5万 |
10万 |
5万 |
5366元 |
一、意外伤害: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留学期间或在回国度假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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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责任 |
残疾保险责任 |
烧伤保险责任 |
保险责任 |
1、境外留学期间或在回国度假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 |
1、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
1、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多处烧伤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 |
2、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 |
2、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
2、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烧伤并伴有残疾的,保险人仅按烧伤给付比例和残疾给付比例中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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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
3、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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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后,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
二、住院医疗、医疗运送、亲属探病以及后事处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在境外留学期间或回国度假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应立即通过保险人提供的24销售救援联系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保险人将通过该救援机构向被保险人提供下列医疗救援服务并在相应的保险金额内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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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
医疗运送 |
亲属探病 |
后事处理 |
保险责任 |
1、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病情等,协助被保险人在当地尽可能符合医疗要求的、经救援机构审查认证或与救援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院就医; |
1、医生认为当地医院的医疗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及时充分的医疗救援时,被保险人将被转运到其他医疗条件适合的所在的医院或邻近的医院; |
1、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七天以上而于所在地又没有当地的亲友能给予照料,需要其直系亲属前往探视时,救援机构安排并支付一位成年直系亲属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从国内到被保险人入住的医院探望,同时安排其在当地住宿,并承担住宿费用(不包括食物、饮料、通讯及其他服务费用)。<, /N> |
1、如被保险人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不幸身亡的,根据其直系亲属的要求,救援机构安排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在事发地进行安葬或送返回国内居住地(棺木或骨灰盒规格必须符合国际航空运输标准),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不包括购买墓地、鲜花、举行告别仪式、宗教仪式,或任何其他非必要的费用)。 |
2、病情严重,救援机构将协助安排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包括返回国内继续治疗),保险人将通过救援机构支付其住院医疗费用。 |
2、医生认为病情需要,救援机构将派遣医护人员在转运过程中护送被保险人(提供合适的运送手段为限); |
2、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所承担的上述费用,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亲属探病保险金额为限。 |
2、若当时未有亲属与被保险人同行,及有关后事需由亲属直接处理,救援机构将协助被保险人在国内的一名直系亲属前往境外处理后事,并承担往返经济舱机票及住宿费用(不包括食物、饮料、通讯及其他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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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保单上载明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
3、若以空运为转运方式,救援机构将使用正常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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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所承担的上述费用,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后事处理保险金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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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医生认为有必要,救援机构将雇用包机或者使用医疗救护专用飞机运送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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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对被保险人的救护措施结束后,或者当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者伤势已稳定并可视为正常乘客时,经医院从医疗角度判断需运送回国,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经济舱)返回国内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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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医生认为需要的话,救援机构将在运送被保险人返回国内居住地的过程中安排医疗护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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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回到国内需入院医疗,被保险人将被送到北京、上海、广州或国内居住地之中被保险人的任意一家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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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若被保险人未或者不能有关医院,被保险人将被送至救援机构的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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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救援机构在安排被保险人进行医疗转运和运送回国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以及通常发生的附属费用,由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来支付,但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医疗运送保险金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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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不承担的医疗救援费用:1、被保险人在非救援机构的医院接受治疗;2、未经救援机构事先同意的医疗救援费用;3、搜寻和营救。
三、学业中断学费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留学期间因下列原因而不能继续其在就读学校的学业并造成该学期学业中断,保险人将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被保险人已经支付并不能退还的该学期学费: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因为遭受严重意外伤害事故或患严重疾病,连续住院超过三十天,或被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从医疗角度认定有送返必要并被送返回国内;
3、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身故。
如被保险人从就读学校、任何政府机构或任何保险机构获得任何有关学费的补偿,则保险人仅给付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