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个体户按照残疾人就业增值税有哪些优惠?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