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的八支行法:
为了实现“对心的控制”,瑜伽之祖帕坦伽利在《瑜伽经》中提出了瑜伽修行所必须的八个阶段的修法,称为“八支行法”。这些功法是:
1、持戒(yama) :指必须遵守的戒律,包括不杀生、诚实、不盗、不淫、不贪等。《瑜伽经》认为,在作瑜伽功之前,一个人必须要有充分的道德修养,否则的话,他的心是不会平静的。
2、尊行(niyama):指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包括
(1)清净(对身体和食物的清净,为“外净”;对内心污浊的清净,为“内净”)
(2)知足(不求自己份外之物)
(3)苦行(忍受饥、渴、寒、暑、坐、立等痛苦,遵守斋食、巡礼、苦行等等誓戒)
(4)读诵(学习经典、念诵圣音)
(5)敬神(敬信自在天大神,为神奉献一切)等。
3、体位(asana):指保持身体平稳、轻松自如、精神放松。包括莲花坐、英雄坐、吉祥坐、金刚坐、至善坐等等。
4、调息(pranayama):指调整和控制呼吸。《瑜伽经》指出,调息时首先要注意呼吸的三种作用:向内吸气的作用、向外吐气的作用、不吐不吸长长将气储于胸腹之中的作用。
此外,还要注意四件事:
(1)“处”,指气息吸入后,气息在胸腹之内所到达的范围;气息吐出以后,气息在宇宙中达到什么地方。
(2)“时”,指呼吸的时间。要求在呼气吐气过程中,一定要保持速度适中、间隔和节奏合宜。
(3)“数”,指呼吸的次数。要求出气入气一定要徐缓而轻长,切忌短促、粗急。
(4)“专注一境”,指调心的问题,在呼吸时,要将意念专注在某一点上,不能分散。
5、摄心(Pratyahar):指抑制各种感觉感官,使感官的活动完全置于心的控制之下。
6、凝神(dharana):是使心专注于身体内的一处,如肚脐、鼻尖、舌端等;也可以专注于外界的一种对象,如月亮、神像等。
7、入定(Dhyan):亦称静虑,是使专注一处的心与所专注的对象相统一、使主客观相融合。
8、三摩地(samadhi):就是真正达到了心与其专注的对象冥合为一。三摩地又分为两种:“有想三摩地”和“无想三摩地”。前者,指达到三摩地后,仍然带有一定思虑情感的状态。后者,指心的一切变化和作用都已经断灭,完全达到与专注对象合一的状态,即瑜伽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