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幼儿教师: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教师: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统一提供资料。辅导班时间安排为周末培训,长年举办,滚动开班,交一次培训费,学到考核合格为止。
三、考核证书
颁证部门为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证书全省通用,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四、培训考试报名办法
(1)即日起至2014年7月5日报名。
(2)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四张报名。
(3)中学教师资格证报名,幼儿及小学教师资格证报名,报名及培训费需一次付清。
(4)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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