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 游、建筑等12个专业。
2.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统 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五)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3.报考时间:
经济师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至7月份进行,各地具体报名时间不一,可登陆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通知。
4.开考时间:
根据《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得知,2014年经济师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上午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 2∶00-4∶30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咨询:400-600-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