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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3、民办小学今年起与民办初中同比例电脑派位。
4、2020年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5、南外今年招生380名(含英、德、日、法等语种)。报名数如超过计划数8倍以上,电脑派位确定参加面测的名单。
6、严格执行“十项严禁”。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我市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4月26日-5月6日,各区将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两个“不低于”(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的原则,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当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
据介绍,从今年起,民办小学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招生,每个适龄儿童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家长可以在5月8日9:00至5月12日12:00,通过“我的南京”APP中“民办小学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家长需要下载“我的南京”APP并进行注册,注册的手机号码应能及时接收短信和方便联系。未在“我的南京”APP平台报名的,不能参加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报名,但符合区定条件的,可以参加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到5月20日,各民办小学将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确认报名结果和场次具体安排等事宜。全市民办小学招生集中时间为5月25日和26日,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日期组织。6月10日,“我的南京”APP报名平台将显示拟录取信息。6月28日至30日,家长应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到现场签字确认,学校在网上确认录取。7月1日开始,家长可在“我的南京”APP报名平台上查询录取确认信息。
根据工作要求,各民办小学内容应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特点和发展实际,主要了解孩子基本情况、身体健康、行为习惯、个性特征及其家庭教育情况等。内容严禁涉及小学阶段教学内容,不得考查汉语拼音、识字写字、算数等,不得家长。期间,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视导。
发布会上,市教育局负责人友情提醒,如果所报两所学校都愿意录取孩子,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做出选择,多只能和其中的一所学校签字确认录取。一旦网上确认,孩子信息即被系统锁定,只能在该校建立学籍,其他民办学校无法再录取,也不能回施教区公办小学;而孩子如果未被所报民办小学录取,符合我市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区域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通知》要求,各区将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各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各区将通过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等方式,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380名(含英、德、日、法等语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主在就读小学报名填报南外志愿,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仍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参加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英语能力测试方式为面测,面测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审核,坚决杜绝涉及“”相关内容。
据悉,我市将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相关初中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体艺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据介绍,我市将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各区制定相应办法,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享受政策照顾的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
我市将严格落实与省教育厅“十项严禁”要求,包括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证书、学科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快慢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等等。“‘十项严禁’更加、严格,涵盖了我市的‘六不’要求,将有效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各区将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将通过网站(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教育发布”、新浪“南京教育”发布相关政策。
1.今年我市小学、初中如何招生入学?
答:我市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后,各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本区工作方案,科学划定施教区,切实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今年将继续按照两个“不低于”(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的原则,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2.如何查询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答:4月26日至5月6日,各区教育局将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内容,相关信息可在各区教育局网站查询。
3.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入学?
答:
(1)民办小学和初中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
(2)当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
(3)从今年开始,民办小学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组织报名招生,每个适龄儿童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具体要求将另行解答。
(4)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4.如何参加电脑派位?何时进行电脑派位?如何查询结果?
答:对于符合各区电脑派位条件并有参加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新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3日、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9—10日到户籍及房屋产权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户籍不在本区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地所在区教育局登记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6月22日,市教育局将组织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相关区教育局将组织区内民办初中和热点公办中小学的电脑派位。
6月23日起,家长可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edu.nanjing.gov.cn)上进行查询,学校也会张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5.今年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是否继续执行“六不”要求?
答:今年,与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十项严禁”要求,更加、严格,涵盖了我市“六不”要求。“十项严禁”要求具体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证书、学科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宣传中考和,教育主管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学籍转接。
6.儿童入学小学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7.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局地点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8. 入学报名时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答: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就读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提供当地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市注册初中学籍。
9.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符合下列情况,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10.孩子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新生名单。
11.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1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南京上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法定监护人来宁务工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方可向我市居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市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4)随迁子女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教育局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间和学位派定时间,以各区教育局公布为准。对部分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与小学就学所在地相分离的情况,若其选择继续在我市参加报名入学,原则上由小学就学所在地区教育局根据本市政策统筹安排。
13.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3所特殊教育学校(班)。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区的特殊教育学校(班)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少年。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因暂无特殊教育学校(班),户籍在雨花台区、江北新区范围的智障儿童由区教育局协调进入其他特教学校就读。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