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条款培训节选
意识
组织应确保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1)环境方针。
(2)与他们工作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和相关的实际或潜在的环境影响。
(3)他们对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对提高环境绩效的贡献。
(4)不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未履行组织的合规义务的后果。
【理解】
1.这个条款与2004版本4.4.2条款对应,但现在单独列一个条款。
2.意识主要是通过宣传广告牌、培训、阅读文件与书籍来增强,不一定要留下记录。
3.可通过年度培训计划、宣传广告牌来满足这个条款的要求。
4.要提供的证据:各部门培训计划及培训签到表、考核记录。
5.易失控点:重要环境因素、环境方针与目标没有培训,没有消防演习等。
(二)审核技巧培训节选
管理评审
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管理评审应包括对下列事项的考虑:
(1)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状况。
(2)以下方面的变化:
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问题。
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合规义务。
风险和机遇。
(3)环境目标的实现程度。
(4)组织环境绩效方面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趋势: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其合规义务的履行情况。
审核结果。
(5)资源的充分性。
(6)来自相关方的有关信息交流,包括抱怨。
(7)持续改进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