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火的注意事项及检查方法
防火分隔的完整性主要通过防火分隔设施实现,即在防火分区间设置的能保证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的边缘构件及设施,分为固定不可活动式和活动可启闭式两大类,主要包括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
(一)注意事项
(1)对防火分区间代替防火墙分隔的防火卷帘,检查是否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如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其卷帘两侧需要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小于3h。
(2)对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检查是否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得跨越变形缝。
(3)对建筑内的隔墙,包括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检查是否从楼地面基层隔断砌至顶板底面基层。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防火分区示意图、施工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等基本要素,确定防火分区划分的标准后开展现场 检查。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检查时要注意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其中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检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 定值的5%。对规范有特殊规定或经评审确定的,可从其规定,但需要逐条检查评审纪要中评审意见是否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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