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通知指出,“凡经国务院人事、劳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确定保留的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类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都要分类进行清理:国务院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自行设置的要及时清理,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事、劳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纳入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他的一律停止。”
一、培训鉴定对象
1、眼镜验光师、眼镜定配工。
2、有意向从事这方面工作人员。
二、成绩和证书
成绩公布及证书颁发时间: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
三、培训费用
上述费用包括:学费、报名费、考试费、学习期间物品耗材费、证书费、赠送教材。
四、证书颁发
验光师、定配工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登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真伪。
眼镜验光师、定配工职业资格认证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五、申报条件
1、初级:
年满16周岁以上,初中以上学历
2、中级:
年满16周岁以上,初中以上学历
3、:
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学历
4、:
1989年前,大专学历;1990年,研究生学历。
5、高级技师:
1984年前,大专学历;1985年,研究生学历。
湖北金桥兴业教育专业考证机构,通关率更高,帮您顺利拿到需要的证书!(全国招生,不限地区)有!全国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