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共营养师培训 一、职业定义: 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主要从事工作内容 (1)进行膳食调查和评价; (2)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3)营养咨询和教育; (4)膳食指导和评估; (5)食品营养评价; (6)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二、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食品、营养品企业的管理人员;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营养学、医学、护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培训中心毕业生;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酒店等机构的中管理人员;行政总厨、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三、学习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 四、申报条件: 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培训中心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培训中心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毕业8年、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上。 开班时间 常年开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