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离婚的双方来说,是一种互相解脱;但对孩子来说,无疑是种近乎天空那样重要的东西--破裂了。 使孩子不得不生活在一个不再健全的家庭里,这已经给孩子心里投下一层厚厚的阴影,而一些感情走向破裂的夫妻,往往出于自己的某种需要,则更加重了对孩子的伤害。
“离婚的创伤仅次于死亡。
一些离婚夫妻或经济上的原因,仅考虑到再婚问题,在离婚时把孩子当成了包袱累赘。佻推过来他推过去,使孩子成了“多余人”,小小年纪就尝到了世态的炎凉和自私者的冷漠。
把孩子当成了发泄不快情绪的对象。夫妻离异了,不论对男方来说,还是对女方来说,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身心疲惫,情绪烦躁,往往因为生活中一件不如意的小事而大发脾气。这时往往孩子就成了这些不良情绪的发泄对象,父母把孩子当成了出气筒,不问清红皂白地打骂孩子。
一味地溺爱孩子。一些离婚夫妻在良心上感到自己对不起孩子,怀着深深的内疚心理,特别是想牢固地树立起和孩子的情感,在对孩子的态度上,表现为一味地溺爱,拼命地娇惯,对孩子的不足缺点,也因怕伤了孩子本来就在父母离婚中变得脆弱的心,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不管。
孩子学习上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希望要求,甚至苛刻不近人情。 有一些离异父母,因为对自己的婚姻失去信心,对个人的前途也失去信心,于是便把自己的人生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渴盼孩子长大成人,有所作为,让孩子喘不过气儿来。
父母离婚会对孩子产生那些伤害呢?
父母离婚对子女心理创伤的大小及其续续时间的长短,决定于子女的个性心理特点与对父母依赖感情的程度,对父母感情依赖越重,所受的精神创伤可能也越重。
美国加里福尼亚州几位学者调查的离婚家庭中的子女,其中37%的儿童在自己的父母离婚5年之后,心理上的创伤尚未消失。这些孩子情绪低落,他们经常希望父母复婚。其中29%的孩子是“正在勉强对付、努力熬过艰难时期。”另外34%的孩子“对生活感到满足愉快,能很好适应新情况,表现正常良好。”
美国一些学校的心理学家就离婚对儿童的影响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父母离婚对儿童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同年龄的离婚家庭,儿童的适应和反应是不同的:2岁半—3岁儿童表现出的是倒退行为。3岁---4岁的儿童表现出易怒、攻击性行为、自我责备和迷惑。5—6岁的儿童表现出更多的焦虑和攻击性行为,在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一现象。7—8岁儿童表现出悲哀、害怕以及希望和解的幻想。9—10岁的儿童表现出失落感、拒绝、无助、孤独及愤怒与忠诚的矛盾。11岁以上的儿童表现出悲伤、羞耻,对未来和婚姻感到焦虑、烦恼、退缩。还有种种自卑心理,性格孤僻,情感脆弱,情绪波动,起伏不定,心理早熟等,这也是现目前普遍的孩子早恋,上网成瘾,叛逆学坏,离家出走的原因之一。
在这种已发生情况下,孩子需要引导,也需要学会正确的面对!